第二章中药材生产与品质

中药学的品种与栽培:在影响中药质量的因素中,品种是至关重要的因素。

我国目前许多药材的栽培主要靠药农分散种植,种植技术粗放,再加上盲目扩大种植范围,造成种质不佳,种质特性退化的情况较为严重。

产地是影响中药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。中药有效成分的形成和积累与其生长的自然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
我国土地辽阔,同种药材会因产地不同(土壤、气候、光照、降雨、水质、生态环境的各异)引起药材质量上的差异。

目前常用的道地药材包括:

(1)川药主产地四川、西藏等。

(2)广药又称为“南药”,主产地广东、广西、海南及台湾。如广陈皮、广藿香等。

(3)云药主产地云南。如木香、三七、茯苓等。

(4)贵药主产地贵州。如天麻、天冬、杜仲等。

(5)怀药主产地河南。如著名的“四大怀药”——地黄、山药、菊花、牛膝。

(6)浙药主产地浙江。如著名的“浙八味”。

(7)关药主产地山海关以北、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为主。如鹿茸、细辛、人参等。

(8)北药主产地河北、山东、山西以及内蒙古中部。如党参、柴胡、酸枣仁等。

(9)华南药主产地长江以南,南岭以北(湘、鄂、苏、赣、皖、闽等)。如南沙参、牡丹皮等。

(10)西北药主产地“丝绸之路”的起点西安以西的广大地区(陕、甘、宁、青、新及内蒙古西部)。如当归、大黄、秦艽等。

(11)藏药主产地青藏高原地区。如著名的“四大藏药”——雪莲花、冬虫夏草、炉贝母、藏红花。

有效物质含量的高低除取决于药用植物品种、药用部位、产地、生产技术外,药材的采收年限、季节、时间、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、产量和收获率。中药材的适时采收是生产优质药材的重要环节。

中药材适宜采收期确定的一般原则

(1)双峰期。

(2)当有效成分的含量有一显著的高峰期,而药用部分的产量变化不大时,此含量高峰期,就是适宜采收期。

(3)有效成分含量没有显著变化,药材产量的高峰期应作为最适宜采收期。

(4)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不一致时,有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期就是适宜采收期。

(5)有些药材,除含有效成分外,也含有毒成分,在确定适宜采收期时应选择毒性成分含量最低、药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采集为宜。

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

(1)植物药类:

①根及根茎类:一般采收于秋、冬两季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和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。

②茎木类:一般采收于秋、冬两季,有些木类药材如苏木、降香、沉香等全年都可采收。

③皮类:一般采收于春末夏初。

④叶类:多于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,果实未成熟前或开花前采收。

⑤花类:a.于含苞待放时,采收花类中药的有辛夷、丁香、金银花、槐米等;b.于花初开时采收的有洋金花等;c.于花盛开时采收的有菊花、西红花等。

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;d.对于花期较长,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,为保证质量需分批采摘。

⑥果实种子类:一般果实多于自然成熟时采收,如栀子、瓜蒌、山楂等。

⑦全草类:基本都在植物充分生长,茎叶茂盛时采割的有淡竹叶、穿心莲、蒿等;有的在开花时采收,如荆芥、香薷、益母草等。

(2)动物药类

①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,如五灵脂、龟甲、鳖甲、穿山甲、海马、海龙。

②要采收昆虫类药材,必须掌握其孵化发育活动季节。例如,以卵鞘入药的如桑螵蛸,应于3月中旬前收集要动药类。

③以成虫入药的(如土鳖虫等),都应在活动期捕捉。有翅昆虫,为防止其逃飞,可于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,比如青娘子、斑蝥、红娘子等。

④爬行动物类、两栖动物类在春秋两季捕捉采收为宜,比如各种蛇类药材、蟾酥;也有霜降期捕捉采收的,比哈蟆油。

⑤脊椎动物类全年都可采收,比如牛黄、龟甲等。

产地加工的目的

(1)保证药材的纯净度:除去杂质及非药用部位。

(2)保证药材质量:按《中国药典》规定进行加工或修制,使药材尽快灭活,干燥。

(3)保证用药安全:降低或消除药材的毒性或刺激性。

(4)有利于药材商品规格标准化。

(5)有利于包装、运输和贮藏。

常用的产地加工方法

①拣、洗:将采收的新鲜药材除去泥沙杂质和非药用部分,但具芳香气味的药材一般不用水洗,如薄荷、细辛、木香等;

②切片;

③蒸、烫、煮;

④搓揉;

⑤发汗:目的为促使变色,增加气味,减少刺激性,有利干燥。如厚朴、杜仲、玄参、续断、茯苓;

⑥干燥。干燥的目的是除去新鲜药材中大量水分,避免发霉、变色、虫蛀以及有效成分的分解和破坏,保证药材质量,利于贮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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